和農民工的緣分,與于廣永代理的第一個案子有關。
1982年,吐魯番地區(qū)第一次公開審理一起殺人案,還在機關單位工作的于廣永憑著對法律的熱愛主動要求為被告辯護。
被告郭某是一位四川籍農民工,在吐魯番七泉湖一個工廠打工,年關將至,700元的工資卻要不來一分,包工頭總是一拖再拖。無奈之下,郭某把工地上的幾塊木板賣了,揣著40元錢來到了火車站。
包工頭知道后,派人把他追了回來,綁在水泥柱子上毆打。到了后半夜,兩名打他的人累得睡著了,郭某掙脫了被捆的雙臂,從地上撿起一根木棒,可著力氣朝這兩個人掄去,結果造成一死一傷。在法庭上,于廣永辯護說:“此案中認定被告故意殺人罪的罪名過重,如果不是包工頭拖欠工資、對被告長時間毆打,也不會有如此嚴重的后果發(fā)生?!?/font>
當時,很多人很不理解,甚至質問于廣永:“你一個共產黨員,怎么站在殺人犯的立場說話?”于廣永坦然地說:“我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履行我的職責!”于廣永的辯護得到了法院的認可,最后郭某被判死緩。
案子結了,于廣永的心里卻不能平靜,他深深感受到了農民工出門在外的脆弱和無助。取得律師資格以后,于廣永一直把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作為他的頭等大事來做。
2004年12月,農民工小張找到于廣永,說他在給電信公司架設電纜線路工程中掙了5600元錢,但包工頭不但不給錢,連一張欠條都不愿打。于廣永告訴他:“什么時候把包工頭堵在家里時給我打電話。”一天凌晨,于廣永的手機響了,小張說那個包工頭已經進了家門。
10分鐘后,于廣永帶著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工作人員趕到了包工頭的家。于廣永出示了律師證,指著小張問包工頭:“認識他不?”包工頭說:“認識。”又問:“他是不是給你干了活?”包工頭回答:“干了?!薄澳菫槭裁床唤o錢?”包工頭無言以對。
“空口無憑,立字為據?!痹谟趶V永的監(jiān)督下,包工頭打了欠條,并承諾盡快付清全部欠款。沒出幾日,小張就如數領到了自己的工資。
20多年來,于廣永早已記不得給多少農民工兄弟維權了,只有新疆睿星律師事務所墻面上一字排開、由農民工送來的一面面錦旗在無言地幫于廣永記錄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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