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見在河北鹿泉不難
日期:2008-06-10
作者:谷永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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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正巖律師事務所于2008年4月8日接受了李福昌的委托,指派谷永煒律師擔任他兒子李景鋒的公安階段的律師。李景鋒涉嫌職務侵占罪,于2008年4月份被鹿泉市公安局依法執(zhí)行逮捕。
2008年6月1日前,谷永煒律師一直沒有能會見到李景鋒。新律師法生效后,谷永煒律師報著試試看的想法于2008年6月2日早晨趕到鹿泉市看守所要求會見李景鋒。一開始,看守人員也說沒有接到通知,但是工作人員迅速與鹿泉市公安局法制科取得了聯(lián)系,得到的答復是只要不涉及國家秘密可以會見。工作人員又與辦案民警取得了聯(lián)系,答復是依律師法可以會見。就這樣,雖然公安局內(nèi)部進行了溝通,但畢竟谷永煒律師順利的和當事人李景鋒見面了?;貋砗螅扔罒樎蓭熀屯聜兘涣髁艘幌乱庖?,同事們都反映法律進步了,律師的權利有法可依了。
2008年6月9日,谷永煒律師在中國普法網(wǎng)上看到全國律師大部分沒能依法會見的文章后,認為應當將自己的經(jīng)歷向全國律師通報一下,以鼓舞信心。同時谷永煒律師和其他律師交流了意見,認為律師完全可以依法起訴不讓會見的公安部門以達到維權的目的。如果全國律師不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又何談維護當事人的權益呢?新的律師法生效了,如果全國律師不依法保護自己的權益,那么這來之不易的權益很快就名存實亡了。全國律師協(xié)會為律師爭取到了合法的權益,法律也賦予了律師權益,如果律師自身沒有維權的意識,那么以后律師怎么生存,大家自己好好想一想吧!相反,如果律師都主動維權,那么公安部門的為難也就長不了了。(在寫這稿子的上午,谷永煒律師到鹿泉市看守所依法又會見了當事人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