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司法廳(局)、普法依法治理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辦公室、監(jiān)獄管理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辦、局普法辦公室,中華全國法制新聞協(xié)會團體會員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和全國政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全面落實“五五”普法規(guī)劃,促進廉政建設,司法部、全國普法辦公室將于今年舉辦“第八屆全國法制宣傳暨廉政建設書畫攝影作品展”評選活動,面向全社會征集書畫攝影作品。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和全國政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大力加強法制宣傳和廉政法制宣傳,不斷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和廉政意識,為推進依法治國,加強廉政建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營造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
二、活動主題
加強廉政法制宣傳,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三、主辦承辦單位
主辦單位: 司法部、全國普法辦公室
承辦單位:司法部法制宣傳司、駐司法部監(jiān)察局、法制日報社
協(xié)辦單位:中華全國法制新聞協(xié)會
四、征稿內容
作品要體現加強法制宣傳和廉政建設的內容,有利于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推進依法治國和社會和諧。重點宣傳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宣傳新頒布的法律法規(guī);針對群眾關心的問題及社會熱點問題,宣傳改善民生,勞動就業(yè)、社會保障、安全生產和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規(guī)。要結合法律觀點、法律事件、法制人物進行創(chuàng)作,力求貼近群眾、貼近生活、貼近實際。既要充分體現法治內涵,又能展現書法、繪畫和攝影的藝術魅力。
五、征稿范圍
(一)社會各界書法、繪畫(含漫畫、農民畫等)、攝影愛好者均可投稿;
(二)各?。ㄗ灾螀^(qū)、直轄市)司法廳(局)組織推薦作品;
(三)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辦、局普法辦公室;
(四)中華全國法制新聞協(xié)會各團體會員單位組織推薦作品;
(五)特邀部分書畫家創(chuàng)作作品。
六、活動安排
(一)征稿時間:從5月中旬開始,到9月底(以郵戳為準)結束;
(二)評審時間:10月上旬到11月上旬;
(三)展覽時間:11月底,在北京舉辦“第八屆全國法制宣傳暨廉政建設書畫攝影作品展”。
七、作品評審及獎項設置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評審工作,邀請書法、繪畫、攝影等方面的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二)獎項設置:共設書法、繪畫、攝影一等獎各2名(共6名),二等獎各5名(共15名),三等獎各10名(共30名),優(yōu)秀獎各50名(共150名),組織獎30名。
主辦單位對獲獎作品有展覽、出版及宣傳權。
八、組織協(xié)調
此次評選活動由司法部全國普法辦公室成立“第八屆全國法制宣傳暨廉政建設書畫攝影作品展”評選活動領導小組,由司法部副部長張?zhí)K軍同志擔任領導小組組長,駐司法部紀檢組組長韓亨林同志擔任副組長,司法部法制宣傳司、駐司法部監(jiān)察局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下設辦公室,由承辦單位有關負責同志和人員共同組成,負責評選活動的具體組織協(xié)調工作;辦公室設在法制宣傳司。
九、投稿要求
(一)形式:書法、繪畫(含漫畫、農民畫等)和攝影作品。投稿作品請勿裝裱,用鉛筆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寫明標題(和畫面相同)、規(guī)格、作者姓名及聯系電話。攝影作品請附電子版。
(二)規(guī)格:作品規(guī)格尺寸不限;草書、篆書應附釋文;一幅多張請標明順序號;附件“聲明”請認真審閱、填寫,“聲明”可在中國普法網、法制網下載。
(三)參賽者每類作品只能選送1件。
(四)郵寄一律掛號郵寄。
(五)退稿:本屆活動恕不退稿。作者要求退稿,請用鉛筆在作品右下角注明須退稿并將退稿費(50元)于2010年10月底前匯至法制日報社“第八屆全國法制宣傳暨廉政建設書畫攝影作品展”評選活動辦公室李東霞收,逾期不予辦理。
十、活動要求
(一)高度重視,踴躍參與。各地要高度重視,把這項活動列入工作日程,采取有效措施,積極主動參加到此次活動中來。
(二)精心組織,廣泛發(fā)動。各地要充分調動社會人員、廣大干警和法律服務人員的積極性,動員和鼓勵大家參與這次活動,使大家在活動中更好地學習和掌握黨風廉政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知識,在活動中感受廉政文化,促進廉政文化、法治文化建設。同時,要充分運用報紙、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進行宣傳發(fā)動,不斷提高此次活動的影響力和實際效果。
(三)突出重點,提高質量。要注重加強對機關、單位、企業(yè)、院校、社區(qū)等書法、繪畫、攝影愛好者的發(fā)動,特別要加強對書院、畫院及書法繪畫攝影協(xié)會等專業(yè)組織的組織發(fā)動工作,以便創(chuàng)作出更多更好的闡釋法律觀點準確、藝術表現力強的高水準書畫攝影作品,參加此次活動。
十一、截稿日期
2010年9月30日止,以當地郵戳為準。
投稿信箱:fzshz@126.com
投稿地址:中國北京市朝陽區(qū)花家地甲1號,“第八屆全國法制宣傳暨廉政建設書畫攝影作品展”李東霞收(100102)
聯系人:司法部法制宣傳司 孫躍年 010-65205811
駐司法部紀檢組 時乃龍 010-65205609
法制日報社 羅榮 李東霞 010-84772607 010-84772347
2010 年5月6日
附件:
聲 明
根據司法部、全國普法辦公室舉辦的“第八屆全國法制宣傳暨廉政建設書畫攝影作品展”評選活動的要求,現聲明如下:
一、積極支持這一公益性法制宣傳活動;
二、作品為本人自行創(chuàng)作完成,且著作權未侵犯第三者權益;
三、允許作品由第八屆全國法制宣傳暨廉政建設書畫攝影作品展組委會展覽、出版及宣傳權。
聲明人:(簽字/章)
年 月 日
注:請將該聲明和作品一并郵寄,不寄視為獲獎者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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