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劉正東熱議建設工程質量安全
日期:2009-07-17
作者: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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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一臺上千元的電視機,廠商姑且會附上一份產品介紹;那么買一套動輒上百萬元的房子,開發(fā)商是否也能隨房附送一份內容詳盡的‘說明書’,將樓房的整體結構、所使用的建材、進貨渠道等一一公布于眾,讓購房者買得放心、住得安心呢?”在昨天市人大舉行的本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查座談會上,一位與會人員的發(fā)言引起了大家的共鳴。在熱議這條“買房提供說明書”建議的背后,透出的是與會者對當前本市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的關注
。
目前全市有6500多個在建工地
近年來,工程項目數量日益增多、技術難度不斷增高,對本市防范工程質量安全風險提出了新的挑戰(zhàn)。
統計顯示,目前全市有6500多個在建工地,數百條馬路同時開挖。大量工程在城市中心區(qū)全面展開,同時工程規(guī)模體量也越來越大。如世博圍欄區(qū)約5平方公里,保障性住房大基地規(guī)劃用地約35平方公里。此外,工程建設難度增加,竣工時間的緊迫等因素,也都大大加劇了工程建設的質量安全風險。
最低價中標埋下安全隱患
“目前實行的最低價中標,從源頭上給工程質量安全埋下了安全隱患?!弊剷?,許麗萍代表開門見山,矛頭直指目前在工程招投標中廣泛采用的“最低價中標”法。許麗萍、石小強等代表認為,工程質量壽命與工程造價有著密切聯系。最低價中標會導致中標企業(yè)低價中標后沒有充足費用來保障工程質量安全。有的施工單位低價中標后,為了盈利,往往采用層層轉包分包、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等辦法降低成本,使工程質量受到影響。
代表們提出,對建設單位的監(jiān)管缺位,也是影響工程質量安全的一大“軟肋”?,F階段,相關部門對建設單位的監(jiān)管還較薄弱,除罰款之外,難有法律法規(guī)條款對其進行有力約束。任意壓價、盲目壓縮工期、隨意修改設計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也因此“抬頭”。在建設單位的強勢控制下,監(jiān)理單位也難以獨立公正地履行職責。
建筑工程不妨引入保險機制
劉正東代表提出,如今許多項目建設,開發(fā)商往往采取項目公司管理模式。一旦項目結束,項目公司也關門大吉。為此他建議,開發(fā)商拿出一筆資金作為房屋質量保修基金。一旦今后房屋出現問題,既便公司倒閉了,也有資金予以保障。此外,也可引入保險機制,轉嫁損失風險,彌補意外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