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湖南株洲一個叫彭哥的民警抓了“油耗子”何洋,得知小偷家里窮,老婆“跑”了,一個人帶兩個孩子。關進看守所后,民警跑到小偷工作的企業(yè),向負責人求情:他一個人要負擔兩個孩子,本來生活就困難,如果你們把他除了名,只怕他會從“兼職”干壞事變成專干壞事了(7月9日《株洲晚報》)。
我們每個人并不是生活在真空中,犯罪分子的行為再可惡,作為社會的一分子,作為個人,他們也有自己的親情人倫,有自己的牽掛不舍。更不要說,這次的“油耗子”何洋本身就有著為生活所迫的無奈,這就更使得辦案民警在秉公執(zhí)法,讓犯罪者為自己的罪行付出應有代價的同時,也必須考慮他身上背負的“情”。
正因為執(zhí)法的剛正,才需要對何洋這類人和他女兒的法外柔情,來抵消法律的無情對人心造成的割裂;而也因為有了對公眾的大愛和人性,才會有執(zhí)法者本著對公眾負責的態(tài)度,在執(zhí)法過程中排除一切外來因素的公正。畢竟,法律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懲罰罪犯,執(zhí)法更不是消極打擊,而重在積極主動預防。從這方面說,無論是民警為何洋求情,還是企業(yè)最終答應破例留用,這其中的情義都是基于主動預防的需要,這也正是對法律精神的最佳詮釋。
民警的求情,讓執(zhí)法有了更多“人情味”,這其實也正是我們目前希望執(zhí)法者呈現(xiàn)出的面貌。前不久有媒體報道,公安民警正在努力重塑形象,比如“大走訪”開門評警、扶貧結親戚、小案反饋等,各地警方還想出各種“接近群眾”的活動。為何洋求情、給他女兒留下電話的民警,或許沒想過這些舉動跟警察形象有什么關系,他們不過是依循內心的善意和對一個家庭、一個孩子的牽掛,但恰恰是這種發(fā)自內心的人性關懷,讓一個職業(yè)在公眾心目中留下了不一樣的形象。
更多的啟示還在于,在懲罰犯罪的同時,了解犯罪分子選擇這樣一條人生路的原因,或許更重要。這有助于我們反思一些社會工作的缺失,也使得執(zhí)法不再是單純的“貓鼠游戲”,而有了更多觸及靈魂的神圣意義。
沒有人生來就是罪犯,用冰冷的手段將他們從社會生活中隔離開來,不如通過更溫情的方式,讓他們回歸社會。這或許是這個小案里,最值得稱道的地方。
湖北 丁寅 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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